四院南京晨光集团公司荣获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称号
发布时间:2015-03-03     信息来源: 四院


  2月28日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公布了第四届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评选结果,四院南京晨光集团公司荣获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称号。

  根据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推荐评比办法,在组织公开竞争、实地考察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本次南京市共有8个单位获此荣誉,南京晨光集团公司作为南京市唯一一家企业单位获此殊荣。(文/晨宣)